为什么选择天津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有什么优势呢?
首先,劳务派遣用工模式是用工企业应急危机的后备军,降低用人成本的同时也规避企业的运营风险。比如:当企业遇到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或者企业厂房搬迁、整理厂区等工作,急需大量临时员工时,使用劳务派遣型用工模式比在外招聘员工要节省很多用人成本,同时也规避了企业在员工裁员、薪酬发放、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纠纷解除等用工风险。
其次,劳务派遣机构承担起了企业猎头部门的职能作用。比如:当企业需要某行业的冷门稀缺人才时,使用劳务派遣就能为企业招到所需要的特殊人才,从而为企业在招聘人员方面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再次,劳务派遣型用工模式更好的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务派遣机构对劳动者来说是一个集体维权力量的组织。劳务派遣机构的出现使一些素质相对较低盲目性强的流动人员有了一个暂时栖身的“家”,为劳动者提供了各种岗前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劳动者自身的就业能力,为劳动者解决了在就业、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纠纷等的后顾之忧,有效地避免了劳动者因单枪匹马力量弱而得不到的劳动保障。
当前金融危机下,劳务派遣型用工模式对用工单位来说降低了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同时也规避了用工风险,如遇到突发事件或金融危机情况下的裁员、薪酬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纠纷解除等。
《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的权利与义务做了更明确的规范,其充分说明了劳务派遣型用工模式在《劳动合同法》中的重要性,意义在于更好的保护三方权益,即用工企业、劳务派遣机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中重新定义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应按所在当地用工单位的工资标准实行,构建了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同时也有利的促进了劳务派遣业的发展,使得劳务派遣行业迅速进入有序的快速发展轨道。
劳务派遣机构对劳动者而言是一个制度合法规范健全的劳务派遣组织,劳务派遣机构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职业培训和工作技能。劳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双方签了合同后,劳动者即使在没有工作的情况下,劳务派遣机构都会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付给劳动者。对劳动者来说更有利于自己的劳动保障。
劳务派遣机构服务与众多企业,为企业提供更成熟的劳动力。因此劳务派遣机构会在岗前为劳动者提供各种技能培训,使得劳务派遣机构“一手托两家”(服务于用工企业和劳动者)从而达到了三方“共赢”。这种利大于弊的劳务派遣型用工模式为企业带来了很多便利,同时也为用工企业和劳动者解决了很多后顾之忧。正因为如此,所以劳务派遣型用工模式在当前的经济危机下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