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劳务派遣的单位和被派遣的劳动者只能缔结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劳动合同属于长时间劳动合同,要求劳务差遣单位与被差遣劳动者缔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必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短期劳动合同,与劳务差遣合同有共同之处。可是,这种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太明确,有可能使被差遣劳动者处于无工作状态,而且劳务差遣单位和以承受劳务差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的权力和义务难区分,增加了管理难度。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明确,权力和义务也好辨明,为了维护劳动者利益,劳务差遣单位与被差遣劳动者缔结劳动合同,只能缔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务差遣单位和被差遣劳动者缔结的劳动合同期限无任何约束,将会使劳务差遣单位和被差遣劳动者缔结短期的劳动合同,从而躲避其应当承当的法律责任。规则劳务差遣单位和被差遣劳动者缔结的劳动合同期限必须在2年以上,能够避免劳务差遣单位躲避应当承当的法律责任。